在RCEP的15个成员国中,采用 “国别关税减让” 模式的国家有7个,分别为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 .“国别关税减让”指同一产品对其他缔约方适用不同的降税安排,即这些国家针对不同的RCEP缔约方,会有多张关税承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