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和风险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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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ITC发布对机动自平衡车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机动自平衡车(Certain Motorized Self-Balancing Vehicles,调查编码:337-TA-144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17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东莞市赛博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别称疆游美国)、中国广东Gyroor Technology(CHINA)Co., Ltd. d/b/a Gyroor, Guangdong, China、中国广东深圳车泰斗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别称疆游)的调查。2025年1月3日,美国Razor USA LLC of Cerritos, California、美国Shane Chen of Camas, Washington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RE46,964、RE49,608、D739,906),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共5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2、美国ITC发布对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II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II(Certain Glass Substrate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 II,调查编码:337-TA-144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2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HKC Overseas Ltd. of China的调查。2025年1月31日,美国Corning Incorporated of Corning, New York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851,394、8,642,491、8,640,498),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共9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3、美国ITC发布对鼻部装置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鼻部装置及其组件(Certain Nasal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4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的初裁(No.1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美国Michael Todd Beauty LP d/b/a Spa Sciences的调查。2025年2月18日,美国Aardvark Medical Inc. of Denton, Texa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750,856、11,318,234、11,883,009、11,883,010、11,889,995),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美国、中国共7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4、美国ITC发布对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Certain Exercise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19)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复审,确认救济措施为向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721,511第1项申诉和D659,208的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对经由列名被告中国山东沃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德州博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苏州赛普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帝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721,511第19项申诉的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经由列名被告美国Guangzhou Oasis, LLC, d/b/a trysauna.com, Boulder, CO、中国山东沃格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德州博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苏州赛普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帝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D659,208的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总统审查期间的出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00%保证金,本案调查终止。美国、中国共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5、美国ITC发布对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8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Certain Glass Substrate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43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4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HKC Overseas Ltd. of China的调查。美国、中国共9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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