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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放宽对外资限制 营商环境获改善

发布时间:2020-04-18 15:36浏览次数:字号:[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2019年,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中,菲律宾从之前的第113位下降到第124位,表现比较差的领域为创业和保护投资者等指标。但2020年的最新数据显示,菲律宾通过对本国投资规定的进一步的改革和其他相关政策的修改,营商环境排名上升到第95名。

日前,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瑞瑞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东南亚国家,菲律宾的整体投资环境相对优越,除高技能、良好教育的劳动力外,还是除新加坡以外的东南亚地区英语普及度最高的国家。近年来,菲律宾GDP 增速更是表现亮眼,基本上能实现6%~7%的增幅。此外,菲律宾的战略位置使其成为投资者进入东南亚、南亚的潜在门户,许多跨国公司都将总部或者代表处设在菲律宾。

“此次排名的提升与菲律宾制定放宽投资范围、加大外商投资持股比例、给予项目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补贴等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比如其《公司法》的修改,允许成立一人公司,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额限制和董事最少5人的限制;将公司存续期从以前的50年修改为永久存续,这无疑都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胡瑞瑞举例称,《公司法》修订降低了外商投资的准入门槛,也为企业在菲律宾开办公司提供便利。胡瑞瑞举例称,比如根据旧《公司法》,外商注册菲律宾国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是20万美元,且必须在申报资料中指明所选的具体银行和办事处/分行,该银行是初始认购款在注册前的存放地。此外,为便于公司在注册过程完成后的早期运营,合规的惯例是要求预先选择首选的银行账户类型和预先指定将运营银行账户的银行签字人。目前,新《公司法》已经删除了最低股本限制,故该项操作指引亦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变动,都需要详询专业的代办人员。若有非居民外国人/外国公司参与公司风险投资,建议保留通过普通银行渠道将其股权对应的资金汇入并贷记到财务主管的信托账户,这有助于外国投资者根据自身的判断和选择,将来在菲律宾中央银行(BSP)登记外国投资。

根据新法,公司名称不能出现重名或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且要包含后缀“Inc”或“Corporation”。实践中,企业还需提供额外两个备选公司名称。胡瑞瑞提醒企业注意,“新法虽删除了之前对董事和发起人必须‘大部分’是菲律宾居民的要求,及不再规定最低限度的董事人数。但目前的最低人数最好为两名董事,否则将被视为‘一人公司’。”

“一直以来菲律宾都不是一个企业容易落地和开展业务的地方,注册资本额度将绝大数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除《公司法》之外,限制还很多。”胡瑞瑞建议,已经落地菲律宾的企业需要及时做好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合规,尤其要对资金回流有所筹划,必要时想好退出路径,毕竟菲律宾的公司清算比起注册更困难。另外,打算投资菲律宾的企业也要做好投资分析和必要的商务、法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到精准、合规、安全投资。

此外,受疫情影响,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3月9日正式签署行政命令,宣布全国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3月16日,菲律宾宣布将无限期暂停股市、外汇、债市的交易。3月22日,上海对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地区)名录进行了调整:调出日本,增加菲律宾为重点国家。经济学家尼古拉斯·马帕预计,菲律宾本季度GDP增速将放缓至6%以下,中企需要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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