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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FTA:扩大双方优质产品出口

发布时间:2020-01-08 16:57浏览次数:字号:[ ]信息来源:威海市贸促会


    巴基斯坦和中国经济关系素来密切,中国更是巴基斯坦最大的贸易伙伴以及外资来源国。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大对巴基斯坦农产品的进口,更是促进了双方贸易的繁荣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降税安排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议定书》规定,降税安排实施后,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自由化水平将提高一倍以上。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

    “扩大出口是巴基斯坦政府的主要经济政策之一,自贸协定第二阶段实施后,巴主要出口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将更加便利 ,‘升级版’的自贸协定实施后,巴基斯坦对华出口有望实现大幅增长。” 巴基斯坦总理顾问达乌德表示,中国是巴基斯坦最大贸易伙伴,自贸协定不仅为巴基斯坦农业、纺织业、轻工业等传统特色产品提供了更大的出口机遇,同时也将激励巴基斯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进而助力巴基斯坦提高制造业水平。

    “‘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实施以来,特别是在习近平主席2015年访问巴基斯坦后,中巴双边经贸关系全面深化。但与此同时,巴对华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这受到巴工商界关注。为充分照顾巴方关切,推动中巴贸易平衡发展,近年来,中巴双方有关部门积极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重点推动巴基斯坦扩大对华出口。充分利用多种平台组织各类贸易促进活动,不断加强双边检验检疫合作,推动巴基斯坦优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此次《议定书》为中巴的经贸发展带来激励,同时也将增强国外投资者对巴基斯坦的信心。”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王志华告诉记者,《议定书》的生效实施对两国经贸关系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推动两国贸易平衡发展、深化双边经贸合作。两国间关税水平的大幅降低,将促进双方有竞争力的产品相互扩大出口,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更好发挥贸易投资联动作用,促进两国在投资、产业等领域合作,拓展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据了解,中巴自贸协定于2006年11月签署,并于2007年7月生效实施。为进一步提高两国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巴双方于2011年3月启动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于2019年4月结束谈判并签署《议定书》。据巴基斯坦海关统计,自中巴自贸协定签署以来,巴基斯坦对华出口从5.75亿美元增加至上财年的18.5亿美元,双边贸易额也从40亿美元左右跃升至156亿美元。截至目前,中国已连续5年成为巴基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国,连续6年位列巴基斯坦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国的首位。巴基斯坦是我国在南亚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议定书》降税安排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两国间市场开放,使两国企业和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优惠,推动中巴自贸区建设进入新阶段。

    “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的正式生效,不仅将促进双方有竞争优势的产品相互扩大出口,使两国企业和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多优惠和多样化的商品等福利,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崔卫杰表示,对于中国和巴基斯坦而言,这几年最重要的经济事务是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与发展。此次自贸协定升级对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无疑会起到助推的作用。

    在崔卫杰看来,该经济走廊若建设成功,不仅可以扩大中巴两国的货物进出口和人员交往,促进巴基斯坦转口贸易,而且能有效增加中国能源的进口路径,使得中东石油可直接运抵中国西南腹地,同时也能降低对正在建设中的中缅油气管道的依赖。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中巴经济走廊贯通后,能把南亚、中亚、北非、海湾国家等通过经济、能源领域的合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经济共振,同时强化巴基斯坦作为桥梁和纽带连接欧亚及非洲大陆的战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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