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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发布《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名册》

发布时间:2018-09-25 09:46浏览次数:字号:[ ]信息来源:威海市贸促会


9月16日,在中国贸促会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名册》正式发布。“这意味着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说。

国际投资仲裁是当前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法律途径,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国际投资秩序意义重大。随着国际投资活动的快速发展,国际投资争端与日俱增。

8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就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征求意见的通知》,就完善中国政府关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立场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7日。上述通知指出,当前,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改革问题引发国际国内关注。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正在就此进行讨论,世界银行下属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国际上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主要机构)也于近日发布了有关规则的修改建议文件。

      近年来,中国对外资的引进与保护已日趋理性,但外国投资者难免对中国提起投资仲裁之诉,如“安城案”(Ansung Housing)、“伊佳兰案”(Ekran Berhad)和“海乐案”(Hela Schwarze)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傅攀峰认为,随着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投资国,而海外投资面临诸多不可控的风险因素,如税款征收、市场壁垒、汇率波动、武装冲突等。在这种背景下,国际投资仲裁是中国海外投资者捍卫投资权益的重要途径。

      然而,我国仲裁机构尚没有受理国际投资争端的实践。为此,由贸仲委牵头制定完成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空白。

      “自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发布实施以来,吸引了中外投资者及国际仲裁界的广泛关注。”王承杰表示,为加快《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实施,发挥贸仲委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的作用,贸仲委开展了国际投资仲裁员选聘工作。

      贸仲委确立了严格的选聘标准,要求选聘道德高尚、经验丰富、在投资仲裁领域具有国际声望的仲裁员,同时注重外籍仲裁员的国籍分布,侧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中国投资者投资较为集中的国家和地区。

      王承杰介绍说,本次贸仲委聘任投资仲裁员共计79人,其中18人为各方推荐的投资仲裁领域知名专家。具体包括大陆籍21人;外籍及中国香港仲裁员58人,分别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外籍仲裁员占比达到三分之二,国籍分布广泛,保证了投资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聘任来自1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仲裁员15人。本次聘任的投资仲裁员均具有丰富的国际投资仲裁经验和较好的国际声望,如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国际商会(ICC)国际仲裁院主席Alexis Mourre、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主席Sundra Rajoo Nadarajah、香港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前大法官张月姣、知名国际仲裁专家Gary Born以及中国政府在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案件中指定的仲裁员等国际知名投资仲裁专家,以及20名ICCA理事会成员。

       “制定并发布《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名册》是贸仲委继续加强推广《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重要一步。今后,贸仲委将以优秀的仲裁员队伍为基础,引导企业熟悉了解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提升中外投资者对贸仲委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提高国际社会对贸仲委投资仲裁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贸仲委的国际影响力。”王承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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