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中韩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发
申请人在商品备案审核通过之后,可以向中国贸促会申请签发中韩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详细的填制要求、输入要素和审核要点如表4-3所示。
表4-3 申请签发中韩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要素和审核要点
| 第1栏 |
填制要求 | 要求填写中国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
申请人输入要素 | 在系统表头信息的“出口商Exporter”栏中录入本企业英文名称,英文地址。注意地址部分应当以CHINA(国家)结尾。 |
签证人审核要点 | 检查证书中的出口商的名称与申请人提供的商业发票中的出口商名称是否一致。 |
| 检查证书中的出口商的名称与证书第13栏出口商的印章是否一致。 |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转口贸易(三方贸易)模式下中间商通常会要求出口商在原产地中体现转口商名称。此时应当按照中韩自贸协定背页填制说明第5栏要求将中间商信息填写在原产地证书第5栏。 |
签发佐证材料 | 商业发票 |
| 第2栏 |
填制要求 | 填写中国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
申请人输入要素 | 在系统表头信息的“出口商Producer”栏中录入国内生产商英文名称,英文地址。注意地址部分应当以CHINA(国家)结尾。 |
签证人审核要点 | 此栏不得留空。 |
此栏不得填写“UNKNOWN”选项。 |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生产商为一家以上,则应录入所有生产商详细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
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勾选“AVAILABLE UPON REQUEST”。 |
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勾选“SAME”。 |
| 第3栏 |
填制要求 | 填写常驻韩国的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
申请人输入要素 | 在系统表头信息的“进口商Importer”栏中录入韩国收货人英文名称,英文地址。注意地址部分应当以KOREA(国家)结尾。 |
签证人审核要点 | 检查证书中韩国收货人名称与申请人提供的商业发票中的进口商名称是否一致。 |
| 检查证书中韩国收货人名称与申请人提供的运输单据中的收货人是否一致。 |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信用证要求单据收货人显示:To Order或者To Order of XXX。原产地证书应按照中韩自贸协定背页说明要求录入实际收货人。[1] |
签发佐证材料 | 商业发票 |
| 第4栏 |
填制要求 | 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