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贸工部:对中韩马口铁征反倾销税今年11月15日届满 | ||||
| ||||
(吉隆坡16日讯)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宣布,政府向中国及韩国征收的进口电镀马口铁反倾销税,将于今年11月15日届满。 有关贸易商品为电镀马口铁,编号系统为7210.12.9000。 在2013年关税通令(反倾销税)(NO 3)下,该商品必须从2013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5日征收相等于出口价格最高至9.78%的反倾销税。 贸工部贸易实践组发文告,反倾销税届满后,相关利益者如进口商、外国出口商及相关组织可能受到相关措施影响。 他们可针对以下课题提供书面看法及回馈: 1.是否有必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以平衡相关商品的倾销情况。 2.一旦撤除反倾销税后,亏损是否持续或重复。 有意提供意见者,必须附上说明文件。 相关利益者必须在6月30日前把书面意见提呈给国际贸工部,地址为: PengarahSeksyen Amalan PerdaganganKementerian Perdagangan Antarabangsa dan Industri(MITI)Aras 9, Menara MITINo 7, Jalan Sultan Haji Ahmad Shah50480 KL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